核对汽车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拆成可验收任务,至少覆盖“寻源和供应商核验”、“实车检验与文件复核”和“出口协调和异常处理”,并写明谁交付。服务费应拆成寻源、验车、文件、物流协调和异常处理,另列第三方费用;未交付的服务不得笼统打包。交接前确认“寻源和供应商核验”已登记、“实车检验与文件复核”有材料支持;“出口协调和异常处理”变化时双方再次确认。完成后由负责汽车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人员签名,记录所用文件日期,并把异常项转成下一节点的放行条件。
公开规则没有统一的代理服务费比例;应按服务清单、计费基础和第三方支出分别报价。建立检查表可参照 专业的中国汽车出口服务包括哪些内容?。最终以目的国有效规则和当地持牌机构核定为准。

